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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jian 发表于 2008-7-14 17:19

北京晚报:“偷肉妈妈”羞辱了谁?

盗窃,无论在哪种道德和法律框架下,都应该受到谴责和处罚。但一位在郑州某超市偷肉的妈妈,却让人无法在情感上对其硬起心肠。据称,这位母亲偷的是价值200多元的肉,因为手法拙劣,被店员轻而易举地抓住。而她偷肉的原因是因为“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,但又不舍得买,但还想让儿子回家能吃好一点”,此前为了“把孩子送到郑州上学,已经花了上万元了”。新闻报道中没有透露这位妈妈的具体身份,因为她害怕丢了孩子的脸。而超市、警方也都没有对她采取严厉的处理。



  面对这种于情可悯,于法不合的事情,与其辨析警方处理是否得当,不如去质疑:感到羞耻的难道仅仅只有这个妈妈吗?敢问各位“公仆”:让治下百姓过着不识肉味的日子,是不是也感到羞耻?由于物价上涨压力,从中央到地方,都有针对低保户的措施出台,其中能让群众有肉吃是重要指标。也许,“偷肉妈妈”并非来自低保家庭,但学费的压力已经让她喘不过气。事实上,因为孩子上学、家人生病而生活拮据的人每个城市都有,关心他们的疾苦,帮助他们改善生活,是每个官员的职责所在。即使并非郑州本地居民,当地的基层官员也难辞其咎。

  一直以来,官员们都以“公仆”自称。但是,现在有些“仆人”靠着侵占本该属于主人的资源,日子过得比主人强太多了。前几天,刚刚有官员在博客里声称,中国的餐饮文化严重浪费。这公款吃喝浪费的酒肉,不知够几多妈妈让孩子吃好一点。推而广之,多年来居高不下的行政费用,不知能改善多少民生。

  “偷肉妈妈”的事情,让很多网友想起了1935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的那句话:“现在,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,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,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。”在此,我们不奢求官员们自掏腰包替群众买肉,只是希望,以后多出些“父母官”,少来些会揩油的“公仆”。仆人大都是干完此处就去彼处,对主人没什么责任感,不揩油已是好人。(张 丽)

wbluestar 发表于 2008-8-6 15:34

好文,顶了,每人应交点罚金!

51777777:现在,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,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,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。
    看了此文,确实让人心酸和震动。她是位好妈妈,其行为虽然为人不耻,但却足以引起大家对社会问题的反思:为什么让孩子上学我们要交这么高的费用?为什么我们这个经济快速发展、要崛起、要振兴的国家的一些国民却几月不知肉味?……
    谁来回答这些问题???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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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yyhdq 发表于 2008-8-7 10:46

仆人渎职,主人悲惨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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